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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协官方:张涵泊与李沂泽为同一人 虚报年龄被禁赛三年

篮协官方:张涵泊与李沂泽为同一人 虚报年龄被禁赛三年

发表时间: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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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篮协认定张涵泊就是“李沂泽”——虚报年龄参赛被处罚,禁赛三年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经中国篮球协会调查核实,原以“李沂泽”身份参赛的运动员,与登记为张涵泊的人员为同一人。该运动员实际出生日期为2006年3月19日,但登记并以2008年3月27日的年龄参加中国篮协主办赛事,属故意虚报年龄参赛。依据有关纪律与处罚规定,篮协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作出严肃处理。

具体处罚如下:

- 对当事运动员(以“李沂泽”名义参赛者)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三年(即2026年6月10日至2029年6月9日)内,限制其参加中国篮球协会管辖的各类赛事活动,并责令更正其年龄等注册信息。

- 对与此事件有关的四名人员——姜媛、殷夏炎、王超、程棒棒,同样自2026年6月10日至2029年6月9日被限制参加中国篮协所辖的赛事活动,处罚期限为三年。

- 对涉及组织管理的单位也作出处罚:取消湖北省体育局篮球排球运动管理中心足球——应为男篮青年队在2025年全国U18三人篮球锦标赛(男子组)的比赛名次,并自处罚生效之日起三年内(2026年6月10日至2029年6月9日)中止该中心在全国U18三人篮球锦标赛(男子组)的注册资格。

- 取消武汉体育学院附属体育运动学校在2025年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联赛(男子组)中的比赛名次,并自处罚生效之日起三年内中止其参加该项目全国性赛事的注册资格。

- 取消孝感市体育艺术学校在2025年全国篮校杯篮球比赛(男子组)中的比赛名次,并自处罚生效之日起三年内中止其在该赛事的注册资格。

篮协同时指出,调查中发现的其他线索与有关人员,已根据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和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如后续查实还有其他责任人或更多违规事实,将依法追加处罚。

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篮协要求各单位以本案为鉴,举一反三,建立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篮协还将开展更深入的排查工作,建立运动员参赛履历录入与管理制度,完善注册与参赛记录登记流程;对“突然出现”、缺乏过往参赛记录但填报为较大年龄段的运动员设立专项敏感核查与动态跟踪机制;加强各级国家队和国青队人员身份与履历核验,对新入队人员的档案全面重新审查;并保持畅通的社会监督与举报渠道,推动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篮协强调,要在系统整治的基础上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以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公信力,维护中国篮球事业的健康发展。